
工作是為了更好的生活,而想要更好地工作就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,也就是需要犧牲生活休閑的時間。這是一個悖論,但是也并不是沒有辦法解決。如果能夠找到一份工作時間少工資不算少而且自己又感興趣的工作,就可以完美解決這個問題。然而這樣的工作卻是可遇不可求的。在不換工作的前提下如何繞過這個悖論,確是值得每一個人思考的問題。一天24小時,除去吃飯睡覺的12個小時,再除去工作的8個小時,就只剩下4個小時的時間可以自由支配了。其實想想,工作占去了每天的大部分時間,已經無法將工作從生活中完全隔離出來了,工作也是生活的一部分,而且是比較主要的一部分。如果可以讓枯燥的工作變得有趣起來,那么即使花費更多的時間去工作,也是有趣的工作,有意義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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